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n\n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n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n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勘察、设计、审查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需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人,杜绝违规操作。\n\n二、优化勘察设计管理流程\n1. 重视前期调研。 勘察单位应全面收集地质、水文、周边环境等基础资料,出具详尽并具备可行性的勘察报告,避免因数据不全导致的工程质量隐患。\n2. 强化设计质量。 设计单位应结合市区规划标准与工程条件,严格落实核心技术规范,方案设计完毕后宜经内部评审。未能充分通过考量地质条件、结构稳固及消防合规等问题不得预先施工。\n3. 存档规范化。 历次方案的阶段修改均置于记录存档管理,资料如与原施工单位业务具相关性时,切实履行复核行动划转原工作无误后才能借笔改善内容修改签发。\n\n三、加强施工图审查效能\n\b